第169章 道士进棺材-《唐律凶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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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上司很生气,限定谷城县在十日内破案,抓获窃贼归案,否则,县令就别当了,换人。

    谷城县令接到这个任务,非常头疼,可是不得不去找这些窃贼,于是紧锣密鼓的大搜捕开始了,只要是可疑人员,统统抓住审问。

    四名窃贼听到了风声,赶紧逃走,过了几天,发现还是作贼舒服,来钱快,钱花完了就要赚,如果不赚钱,就会坐吃山空。于是他们返回谷城。

    经过考察,发现只有谷城适合他们,到了别的地方,都无法生存,他们像是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,无法生存,不如早回。

    回到了谷城,如鱼得水。因为谷城县令昏庸无用。

    他们四人东躲西藏不是个办法,不如花钱买通官府,可以得到庇护,这样就能在官府的保护伞下继续经营这样的生意。

    四个人都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,就拿出钱来,将以前的积蓄拿出来,凑份子,给县衙里的虞侯、推吏、狱典等家里,分别送了一些钱,大小多少根据官大官小来定,越有实权的,得到的钱越多。

    给他们的钱,比他们的俸禄要多得多,没有谁不动心,而且这些钱来得非常容易。

    这么好赚的钱为什么不赚?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。当官千里,为了吃饭穿衣,谁都懂这个道理。当官为了发财,发财可以继续升官,这是一环套一环,没有钱,就没办法买路,路越走越窄,最后可能可能进入绝境。

    四个人铁了心要收买当官的心,结果还真买了,当官的非常开心,给他们四个大开绿灯。

    这一招真的凑效,答应帮忙,给他们四个找替罪羊。

    州府催得紧,又很急,谷城县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,对上面报告说:“四贼已经擒获,详情在案卷中列明。”

    原来,卷宗里写清楚了这四个人的所有的罪错,将所做的案子都写得清清楚楚。罪状非常多,一条一条,列明在册,看起来毫无瑕疵,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,犯罪事实确实充分,证据也十分扎实可信。依照律法,这个应当属于十恶不赦,该杀头。

    因为这样,他们作案多端,应该杀头并执行,死有余辜。准备将该四人判处死刑,公开行刑,并弃于市,示众五日,不得收尸,不得葬在祖先的土地上。只能丢弃在乱葬岗,不给棺木,一卷草席埋掉即可。

    州府接到结案报告,看了看没问题,发现文书准备的很好,证据确实充分可靠,卷宗漂亮整齐,从案卷上看不出一点问题,都是扎扎实实的审讯资料,没有任何漏洞,甚至连瑕疵都没有。州府觉得此案完结,消除地方窃贼,消除隐患,让百姓安居乐业,目的达到即可。

    于是,州府批准了四人的死刑判决,并商请大理寺,派人前往谷城监斩。

    大理寺收到申请,就立刻派遣唐律前往谷城监斩,因为唐律对谷城有很好的印象,只是没有长期居住的,对谷城还是不太了解。

    唐律接到任务,前往谷城。

    唐律平时审理查案,十分谨慎,涉及到人命,人死不能复生,万一弄错,不仅毁掉一个人,而且毁掉一个家庭,万一弄错,是祸国殃民的,罪大恶极,应当引咎辞职,或者永不当官,一生来悔罪。草菅人命的事不能干,干了是要断子绝孙的。这个危害性极大,办人命案子,特别要小心,不能马虎大意,就像医生,前往别掉以轻心,都是为了人命。

    唐律看了卷宗,每一份材料都看,看的也非常仔细,丝毫不能弄错。可是,无论怎样挑毛病,就是没有问题。看来,谷城县在做卷宗方面非常在行,十分专业,令人钦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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