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另一件大事-《请叫我顶流巨星陈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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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,
郑荣说话了:“五五分成吧,陈明。”说实话,
郑荣都感觉陈明是做慈善的。
哪有人写歌不收钱的?!
而且,陈明的抽成要求太低了。
闻言,
陈明认真思考之后,点头答应。
他也缺钱!
虽然他卡里现在钱还有很多,但这些钱要给翻新孤儿院做准备,院长的病也很费钱。
细算下来,
他好像不比许初静富裕多少。
商量妥当之后,郑荣吩咐人事部的同事打印一份相关合同,具体细则也一一说明。
很快,
三份一模一样的合同出现在录音室。
根据陈明的要求,许初静无需承担《勇气》这首歌的前期费用,而后续分成则是单次下载的百分之五十。
合同的最后,郑荣多加了一条:公司愿提供部分宣传费用,帮助该歌曲宣传及推广。
三人各持一份!
许初静是个聪明人。
看到合同最后那行话,她又提议将合同再改一下,分给陈明的百分之五十不变,而自己收益分成中抽出百分之十给公司。
至此,
整首歌的收益分成变成了陈明占百分之五十、许初静占百分之四十,而星宇娱乐占百分之十。
一瞬间,
郑荣看许初静都顺眼了许多。
不错!
是个可塑之才!!
最后,陈明将歌曲小样给郑荣和许初静的邮箱都发了一份。
在完整歌曲未发布之前,还需要进行一定的保密措施。
这些不需要陈明提醒。
送走许初静之后,
郑荣眼巴巴的盯着陈明,眼神中充斥着火热。
陈明有些不自然:“郑总监,还有什么事吗?”
郑荣搓了搓手,颇为激动:“这些艺人也没有多少钱,不如以后有歌都卖给我,我出价你放心,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。”
说实话,
倘若真这样,陈明会方便很多。
但出于对歌的负责,陈明只是折中答应了下来,承诺以后有歌优先卖给公司,不过歌曲的演唱者,陈明要把关才行!
闻言,
郑荣没有丝毫犹豫的答应了下来。
歌曲卖给公司,再选艺人演唱和歌曲直接卖给艺人是全然不同的两回事。
起码,
从前者来看,公司拥有拟定合同的权利,从而可以保障一部分额外收益。
对于陈明来说,写给许初静的歌算是告一段落。
接下来,
陈明就需要去准备另外一件事了。
而且是他的人生大事!
面见苏柔的父亲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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