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另一件大事-《请叫我顶流巨星陈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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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终于,

    郑荣说话了:“五五分成吧,陈明。”说实话,

    郑荣都感觉陈明是做慈善的。

    哪有人写歌不收钱的?!

    而且,陈明的抽成要求太低了。

    闻言,

    陈明认真思考之后,点头答应。

    他也缺钱!

    虽然他卡里现在钱还有很多,但这些钱要给翻新孤儿院做准备,院长的病也很费钱。

    细算下来,

    他好像不比许初静富裕多少。

    商量妥当之后,郑荣吩咐人事部的同事打印一份相关合同,具体细则也一一说明。

    很快,

    三份一模一样的合同出现在录音室。

    根据陈明的要求,许初静无需承担《勇气》这首歌的前期费用,而后续分成则是单次下载的百分之五十。

    合同的最后,郑荣多加了一条:公司愿提供部分宣传费用,帮助该歌曲宣传及推广。

    三人各持一份!

    许初静是个聪明人。

    看到合同最后那行话,她又提议将合同再改一下,分给陈明的百分之五十不变,而自己收益分成中抽出百分之十给公司。

    至此,

    整首歌的收益分成变成了陈明占百分之五十、许初静占百分之四十,而星宇娱乐占百分之十。

    一瞬间,

    郑荣看许初静都顺眼了许多。

    不错!

    是个可塑之才!!

    最后,陈明将歌曲小样给郑荣和许初静的邮箱都发了一份。

    在完整歌曲未发布之前,还需要进行一定的保密措施。

    这些不需要陈明提醒。

    送走许初静之后,

    郑荣眼巴巴的盯着陈明,眼神中充斥着火热。

    陈明有些不自然:“郑总监,还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郑荣搓了搓手,颇为激动:“这些艺人也没有多少钱,不如以后有歌都卖给我,我出价你放心,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。”

    说实话,

    倘若真这样,陈明会方便很多。

    但出于对歌的负责,陈明只是折中答应了下来,承诺以后有歌优先卖给公司,不过歌曲的演唱者,陈明要把关才行!

    闻言,

    郑荣没有丝毫犹豫的答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歌曲卖给公司,再选艺人演唱和歌曲直接卖给艺人是全然不同的两回事。

    起码,

    从前者来看,公司拥有拟定合同的权利,从而可以保障一部分额外收益。

    对于陈明来说,写给许初静的歌算是告一段落。

    接下来,

    陈明就需要去准备另外一件事了。

    而且是他的人生大事!

    面见苏柔的父亲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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