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哈哈大笑:“堂主,咱们发笔小财啦!” 原来,角魔这种看上去像黑牛,身躯更有其两倍大小的魔物,虽说力大无穷,皮肤坚硬如盾牌,头上长角更有破锐摧坚的本事。 然而,除了喷吐之间会不断有魔气散出,对修士有些干扰外,它的那些能耐,与一般的妖兽也没什么区别。对于选锋堂这些修士来说,可谓手到擒来,轻而易举。 而魔将级别的魔族,体内蕴藏一种叫魔晶的珠子。依据其大小及品相完好程度,每一颗价值在三千到三万灵石不等。 不仅好对付,还能收获十三颗魔晶,无怪乎丰子彦喜不自胜。 不过赵北卿身为首领,还是比较慎重,接着问道:“也没有蜂魔吗?” 蜂魔体型和寻常兔子差不多,即使是魔帅级别也相差不大。三年前白堂主就是一个不慎,将它们看成魔将级别,这才饮恨当场。 丰子彦又端详片刻,再次摇头:“没有!” 赵北卿终于放下心来,大笑道:“那就让它们,有来无回!” …… 战斗经过平平无奇。 二十几只角魔,被困在阵法之中,行动迟缓,只能各自为战,在修士们的围攻下,被一只只杀死。 整个过程,不到一刻钟。 事情顺利得有些不可思议,以至于赵北卿隐隐感觉有些不对劲。 “难道魔族送人头送上瘾了?” 只是,他环顾四周,并没有看出任何不妥。 他自嘲地摇摇头,在这地方呆的太久,过于敏感了。 十三只角魔魔将的尸体,逐一经过处理。其中魔晶取出后,被丰子恺收入储物袋中。 按照规矩,其中一半上缴,另一半则会分配给参与战斗的修士。 每个人都是喜上眉梢,这一战下来,就算出力最少的,也能分到数百灵石。 魔族战场虽然凶险,有时候战利品也算丰厚。 只是,这样的好事不会太多,更多的时候,是一群人围攻一两只魔将,以及数十只魔兵。最后惹了一身骚,也只能分到几十灵石。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,丰子彦开始安排宿营事宜。 从戌时到辰时,共六人值守,分做三组。 其余人则拿出自家的帐篷,围成一圈,相隔不过数丈。 “每组再加一人!”当丰子彦向赵北卿汇报情况时,这位堂主下令道。 众人都有些惊讶,不过赵北卿在队伍中威望极高,无人敢有异议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