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三章 苛捐杂税-《三国之襄武大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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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訾算,即财产税。家訾一万,交一百二十钱的税。“自占”就是自己向衙门申报、注册、登记家訾。依法,“自占”若有隐瞒、不实等情况,是要受到重罚的。訾,通“赀”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,廉士算不必众。”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限訾十算乃得为吏。十算,十万也。
“自占”就是自己向官寺申报、注册、登记家訾。按例,自占后,地方官吏还应该再核实一遍的。
《魏书-曹洪传》:“初,太祖为司空时,以己率下,每岁发调,使本县平赀。於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,太祖曰:‘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’。”
“平赀”即按照家訾的多少,予以平定“户等”。如“大家”、“中家”、“小家”或“上家”、“下户”之类。曹洪家很有钱,谯县的县令把他家和曹操家评定为一样的户等。曹操因此很不乐意:“我家哪儿有曹洪家有钱!”曹洪“家富而性吝啬”,他可能是为了躲税而在“自占”的时候隐匿了部分财富,当然,也有可能是谯县的县令不敢把曹操家的户等定在曹洪之下。
这时另一个从吏义愤填膺,大声地质问道:“你们为何不去上告?”
亭长对他此问嗤之以鼻:“上告?往哪儿告去?百姓们因为交不起口算…都不…”这个亭长说到此处,似是忽然醒悟失言,忙收声闭嘴。
“都不怎样了?”
亭长不肯说了,从那从吏手上拿过木椀,转身就走。从吏叫了他几声,他置若罔闻,快步走回亭室,掩上了门。从吏莫名其妙,对刘备说道:“怎么说到半截不说了?怎么跑去坊里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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