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五章 小王总-《华娱之黄金年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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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不打开看看?”
“我又不是乞丐,还没沦落到被人施舍的程度!”
分红你不会直接打到我账上吗?
没你这么办事的,居然跑带曼谷分钱,什么意思,我没见过钱吗?
“什么乞丐?这里面是股份转让合同,需要你签字!”
沃特?
沈临有点闹不明白,直接翻开文件袋,里面是一堆的文件。
“你什么时候买的王长田手上的股份?”
仔细看了看,赫然是赵莉颖工作室的股份转让。
是大老王手上的股份。
当初签字互换股股权的时候,说好了,大老王要是想卖掉手上的股份,需要沈临的授权。
“不是我买的,是旺达买的!”
小王总摆了摆手,极力撇清关系。
“别装逼了,旺达买的,跟你买有什么区别?”
“那不一样,旺达看好你,代表的是我老爸,我要是买的话,那就属于个人投资!”
王思葱花很认真的掰扯道。
“行了,旺达准备买进多少?”
接过西装男递来的签字笔,沈临迅速在合约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“这个我真不太清楚,我估计至少会买进四成股份!”
“别扯了,光线总共只有百分之四十六的股份,给你们四成?当初我跟他们签的可是换股协议,无论他们怎么折腾手上的股份,我在光线的地位不会变的!”
也就是说,无论光线方面怎么处理手上赵莉颖工作室的股份,沈临依旧是光线的最大个人股东,所占的股份没有任何变动。
大老王只要不是傻子,就不会答应卖掉手上赵莉颖工作室的股份。
“真的是四成,旺达方面拿出50亿现金购买了光线传媒百分之十一的股份,同时又高价购买了王总手里有关您工作室的股份。”
西装男解释道。
“从上个月开始,旺达以百分之二十九的股份成为光线的二号股东!”
卧槽!买了阿里手上的股份还不够,现在又买大老王手上的股份?
资本家了不起啊?
“王总,这是老板让我转交给你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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