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让人无语的报道-《华娱之黄金年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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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玛,这不是沈临在酒店登记时候的照片嘛,旁边站着的自然是陈杨!
报道里甚至称:“酒店员工宣称,当晚这位神秘男人与这名女士从房间走出后,房间里一片狼藉,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白色的粉末…”
摆明了在暗示毒品!
文章最后写道:“这难道是沈临为了庆祝自己电影票房破纪录之后的庆祝方式吗?”
台弯的很多男性因为这则报道,很快就把这位内地的年轻导演当作公敌了,他竟然侮辱了的“女神”,这让他们集体愤怒,在网络上甚至发起了一个“内地导演去死去死团。”的组织,宣称要集体抵制沈临的电影在台弯上映,绝对不买他一张电影票。
这件娱乐八卦的效果,似乎远远超出了包括当初放消息在内的所有人的预期。
居然堂而皇之上了电视!
卧槽!有没有搞错!
这是沈临在电视上看到有关这篇新闻的时候的内心的呐喊!
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?
‘连大陆百姓吃不起茶叶蛋’这样的荒谬言论都能出现在电视上,沈临嗑粉、玩妹子这种新闻看起来就比较符合事实了!
陈扬直接一纸诉状告到了台弯法院起诉,然后林志玲的经纪公司也同时出面正式起诉《壹周刊》。
最终在各方压力下,台湾最嚣张的八卦报纸《壹周刊》被迫在版面上用极小的文字登出了道歉的公告,
“由于本报在7月11日的报导中。提及沈临等人时使用了‘明显不符合事实的报导’,我们意识到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,这篇导报中有数张照片并没有得到核实,我们已经在内部进行的内部批评!现作出决定如下。
1、与制作标题有关的雇员已被解雇;
2、《壹周刊》娱乐版的主编被停职30天;
我们再次做出道歉,尤其是对沈临导演,他所取得的成就,是华人电影人的无比骄傲,未来,我们将进行自我检讨,提高对编辑的培训和掌控,并对所有富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做出回应,我们会做到更好。”
表面上是道歉,只要是有智商的就知道其中就毫无诚意!
居然在不符合事实上面加了引号!
什么意思?
不说沈临,就是陈扬也气得肺都要炸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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